因緣:
看到有心人士,或是不明究理的人們,一再替「開設賭場」描繪出瑰麗遠景時,
個人只不過是單純地想盡一個讀書人的責任,從邏輯、經驗法則、與事實、
以及就個人長久研究的心得等角度,告訴大家那只不過是件「國王的新衣」罷了。
個人在剛開始接觸到這個議題時,和許多的人一樣,雖然稍覺不妥,
但是並沒有任何特別的預設的立場,
甚至還差一點被一些支持者所提出之似是而非的論點所唬住。
然而,一但我冷靜下來,針對這些論點加已思考,才發現,這些乍聽之下宛若硜然有聲的論點,
不是似是而非、犯了嚴重的謬誤,便是違背經驗法則。
而更令人憂心是,這些論點除了對許多人產生了誤導的作用之外,
並已將價值作了相當嚴重地扭曲與摧殘。
接下來,長久繼續深入研究的結果,更讓我發現,「開設賭場」所帶來的禍害,
更是絕對連絕大多數人所想都無法想像般地嚴重。
於是,便決定要盡自己一份讀書人的責任,將這些血淋淋的事實以及具體的數據揭露出來,
希望讓大家能夠對「開設賭場」會帶來的影響能夠有所了解、有所警惕,
並盡可能地共同來設法阻止一個將會對地方、社會、與國家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共政策之形成。
基本理由:
賭博問題與賭風猖獗的現象已困擾台灣社會許久,而「賭博合法化」與「開放設立賭場特區」
等議題也已數度被各方炒得炙手可熱,非但表態支持曾被當作競選期間的籌碼,
立法委員亦已正式提案過,更曾有媒體因為某首長對此採取開放態度,而聲稱該首長具有開明作風,
突破了賭博禁忌。
近年來,政府各單位首長對「賭」所持的態度從嚴令禁止;到睜一隻眼閉一隻眼、欲禁又止;
到半推半就、被動面對;到最近之化被動為主動、決議把設立觀光賭場列入政府開闢財源方案。
無可諱言,在這種現象的發展過程中,我們的價值體系已遭受到嚴重地扭曲與摧殘--這個現象實在是應該加以深刻地反省與檢討。
說明:
1. 賭場即使是以特區形式開放,也一定不會僅僅是個區域問題而已,
而勢必會演變成攸關國家社會整體發展的問題,也就是會成為一個人人都必須關心的重大公共政策議題,
所以它也絕不是觀光問題,而是會對台灣政治、經濟、社會、以及治安產生嚴重負面衝擊的問題。
2. 經年類月所累積下來的問題,像賭博問題與賭風猖獗的現象,以及離島經濟衰落等問題,
是不可能藉任何特效藥在短期內解決,而開放賭場非但不是解決這類問題的特效藥,
如是作反而是一種飲鴆止渴的作法。
3. 根據美國經驗,所有支持開設賭場所描繪的瑰麗遠景都是假象,事實與具體的數據顯示,
除了極少數像拉斯維加斯的特例有在經濟及稅收上得到利益之外,
其他開放設置賭場的地方都非但沒有「振興經濟」的效果,
地方產業反而卻因賭場所帶來的「取代效應」以及「吞噬效應」,而導致「經濟陣亡」的效果。
4. 即使是像拉斯維加斯這個得以在經濟上獲得好處的賭場特區,
也毫不例外地與所有開放設置賭場的地方一樣,嚐到了嚴重的負面衝擊,
在炫眼之五光十色的繁榮表象底下,治安敗壞與犯罪率提昇已成為無法揮去的夢靨,
據調查,拉斯維加斯所在的內華達州,於1994年在全美最危險居住的州之排名為第七名,
於1995年上升到了第三名(Las Vegas Review Journal,1995/3/10),
而拉斯維加斯本身在1996年的犯罪率排名已成為全美第一(Las Vegas Sun, 1996/5/8)。
此外,還帶來了無數的社會問題,國家整體而言,付出了社會崩解、家庭破碎、
助長青少年問題、犯罪率提昇、組織犯罪猖狂、娼妓問題嚴重、助長毒品氾濫、
打擊其它生產性事業、生產力降低、偏執性賭博人口的顯著增加....等等各種無可彌補之有形、無形的成本。
5. 大多數之支持開設賭場人士,也都強調必須在不得影響治安的前提下,才會支持開放。
開設賭場不影響治安這點,連法制制度與守法精神比我們好上許多的美國都無法做到,
憑甚麼讓我們相信,在台灣開設賭場可以不影響治安!?更何況,
台灣近年來的治安已經敗壞得可以,治安問題已成為全國民眾所最關心的問題。
也就是說,台灣人民幾乎連「免於恐懼」的基本人權都已得不到保障,
難道我們還要藉「開設賭場」來雪上加霜???
6. 猖獗的賭風非但不可能因設置賭場而化解,各種弊病更不可能因賭博被「納入管理」而減少,
美國經驗的事實與具體數據告訴我們,這些問題只會因開賭而益發惡化。
7. 照顧弱勢地區 (離島),或者是幫助任何弱勢團體與族群的用心,絕對是值得肯定的。
但是,不論是以任何形式將賭博合法化,卻只會產生「適得其反」的效果,
因此,我們決不能容許有心人士、利益團體、與賭博業者,以任何冠冕堂皇的藉口,
將「開設賭場」予以合理化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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