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省228》商圈設紀念碑 澎湖縣長曰不宜
【聯合報╱記者肇瑩如/澎湖縣報導】 2008.04.05 04:02 am
澎湖縣長王乾發說,營建署計劃興建「七一三事件」紀念碑的地點,就在馬公市精華地段,外型看起來像墓園的多座紀念石碑,縣府怕影響商業發展,另提出三處替代地點被拒,才拒發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書。
王乾發說,他贊成興建「七一三事件」紀念碑,但營建署自行決定設置在第三漁港,地點是馬公市新興商業發展地段,附近有多家中大型飯店正在興建,墓園式的紀念碑設在其中實在不宜。
他說,縣府曾在協調會中數度表達希望更改地點,並提供國立澎湖海事水產職校後方海堤、篤行十村舊址及春暉公園等地點,營建署全都反對,營建署不顧地方發展,讓縣府難以接受,希望中央尊重地方的聲音。
縣府建設局代局長王苟甚說,「七一三事件」發生地點在澎防部,不在第三漁港,營建署卻執意要在第三漁港國有地興建紀念碑,縣府基於地方發展所需,才拒絕發出無妨礙都市計畫證明書。
【記者鄭朝陽/台北報導】營建署建築組組長王瑞枝表示,七一三事件紀念設施不是一座高大的石碑,而是用澎湖當地的硓石堆砌約七十公分高的人工地景,不致影響周邊環境景觀。
王瑞枝說,營建署已接受澎湖縣政府建議,打算在澎湖海產職校後方的海濱公園設置七一三事件紀念設施,目前正與受難者家屬溝通更換位址,近日內也會發文澎縣府,該署並將協助向國有財產局取得撥用後,才能進場施工。
王瑞枝強調,受難者家屬希望紀念設施早日完成,澎縣府不希望紀念設施影響馬公市區發展等意見,營建署都納入考量,只要土地能合法取得,家屬也能接受新址,營建署尊重地方的決定。
【2008/04/05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外省人的二二八
/七一三澎湖事件側寫
█ 王至劭
民國三十八年六、七月間,約八千名山東學生隨著國民黨政府撤退到澎湖,原本認為國民政府會遵守來台前在廣州的協定|「只有十八歲以上男同學編成『青年軍』,半天軍訓半天上課;未及齡的男女學生,一律進澎防部所設的子弟學校就讀」,但很快的就在七月十三日這一天,他們的命運改變了。當天,三十九師師長韓鳳儀在跛腳的澎湖防衛司令李振清的陪同下,來到煙台流亡學校,集合所有學生,要求從軍報國,當場引起學生反彈,指責政府違反協定。
事發後,校長張敏之、鄒鑑和五名同學被以「匪諜」罪名,船運回台灣,受盡酷刑後送到台北青年公園「馬場町」槍決,張校長在槍決前幾天,不斷跪求軍方人員:「你們趕快槍斃我吧!但求求你們放過那些學生。」而要求繼續讀書的學生,數千人被騙上船,說是要載回台灣繼續讀書,結果是船出去外海繞了一圈便「丟包」,投海餵魚。這是白色恐怖時代受害人數最多的單一事件,因此被定位為「外省人的二二八事件」。這事情在〈十字架上的校長〉一書中有詳盡描述。
我妹妹的公公就是那群流亡學生之一。透過妹婿的描述,得知其中一些情節。因為他們大都是未滿十八歲的高中生,又有政府協定在先,當然有許多人不願就如此當兵。軍方人員要求他們站成兩邊,願意無條件服從命令的站一邊,堅持要繼續讀書的站另一邊,親家站對邊,因而免去「投海餵魚」的命運。
事件平息後,有天,位於鳳山的海軍官校有軍官前來招生,許多學生前去應試。學生站成一長排,主考官一個一個問,考題只有一題|「氫二氧一是什麼?」結果只有兩個學生回答出來|「是水」,親家就是其中一個,因此很幸運的到了海軍官校念書,後來官拜海軍上校艦長,退伍後又跑商船,變成商船船長,三名子女全部都栽培到碩博士的高學歷。另外,前台大校長、國防部長孫震先生就是那群山東學生中成就相當高的一位,而孫夫人是屏東人。
妹妹的婆婆是湖南人,和毛澤東一樣是屬於湘譚那一帶的人。
台灣的「本省人」和「外省人」經過五、六十年的融合,藉由通婚、師生、同學、同事、朋友等等關係,族群已高度融合。大家都是台灣人,至少是「新台灣人」或「開台第二代」,不應再分彼此,讓我們共同為台灣的前途與安全而努力吧!
(作者為高中教師,彰師大物理博士班研究生)
已經走到這裡, 不要倒退嚕 --- 澎湖七一三事件
採訪側記 ---
那麼現在說這個題目幹什麼呢 ?
人要讀歷史,歷史告訴你,現在的情況是怎麼來的 .
歷史也會告訴你,未來要怎麼看 .
十幾年來 , 關於二二八以及隨後的清鄉 , 白色恐怖大整肅 , 也認真的讀過一些 . 但直到最近因為高丹華這位金門烏坵女生的述說 ,
我才知道有澎湖七一三事件這件大悲劇 .
做這個題目,心裡真的有很多感觸 .很多本省人直直認為 , 二二八是個大悲劇 ,但是除了二二八之外 , 對於其他同樣受到苦難的 ,
諸如白色恐怖諸多事件 , 採取不願聽聞的態度 .
而許多外省朋友 , 則是直直認為說二二八就是挑族意識 , 對於父執輩可能側成的傷害 ,多以誇張啦 ,說這個幹什麼的態度 , 遮眼不視 .
那麼現在說這個題目幹什麼呢 ?
這個悲劇受到大傷害的是外省人 , 還是對國民黨忠貞或者信仰的老師和學生 .他們為什麼受到傷害 , 賠上了性命 ?
前立委高惠宇說的好 , “ 台灣已經是一個法治的社會了…將來不管是統一或者獨立, 經過民主的程序做的決定, 大家都要遵守 . “
誰也不願再走回頭路吧 ? 誰也不願再回到軍人專制 ,蠻頇混亂的年代 .
美國獨立宣言上說 , 人生而自由平等 .
但是不管是在美國 , 在台灣,在全世界 ,自由平等常常是要花大力氣 , 拿大生命換來的 .
謝聰敏 ,前立委 ,是個老政治犯 ,他被關了十一年又六個月, 那時候的酷刑 ,現在還留下後遺症 .他聯合前立委高惠宇 , 葛雨琴制定了
“ 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條例 “ , 替將近三萬件的冤獄作平反 , 包括了本省人 ,
也包括了外省人 .
採訪之後 ,綿綿細雨中 ,我要幫謝先生招一部計程車 , 謝先生說 ,走路去搭捷運就好 .
看著謝先生的背影 ,想起了遠在美國的張敏之校長夫人 ,王培五女士 ,她揹著匪諜之妻的名義 ,帶大了六個小孩 , 小孩個個有成就 .
歷史上 , 總有這些人 , 如此堅毅勇敢 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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